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经生态环境厅第18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