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文件
川环协〔2023〕8号
关于召开五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
五届五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位会员:
经研究,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决定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五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五届五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2日14:30--16:30
二、会议地点
新华宾馆东楼会议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
三、会议内容
(一)报告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1-2022年理事会主要工作、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1-2022年财务工作、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1-2022年监事会工作;
(二)审议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终止会员、新增会员名单;
(四)审议通过五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五届五次理事会选举办法、总监票人、总计票人,选举第五届五次理事会新增理事、增补监事、新增及调整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
(五)通报第三届“四川省环保产业创新10强”企业、“四川省环保产业50强”企业并授牌,通报“从事环境保护产业30年”企业并授纪念杯;
(六)审议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减免会员单位会费的议案、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增购秘书处办公用房的议案;
(七)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八)通报启动“四川省环保产业奋进10年(2012-2022)大事记”编撰相关工作;
(九)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代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不收费;
(二)请参会人员扫码入群,了解相关信息;(之前已入群的参会人员无需再次扫码)
(三)请各参会人员接此通知后,于2月28日16:00前,将参会回执(附件1)反馈至协会邮箱1337481828@qq.com。
协会联系人:技术部:段贤红,13881008104
会员部:高阳可心,13971633351
办公室:蒲敏怡,13990231532
附件:1、参会回执
2、新华宾馆位置图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五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五届五次理事会
附件2:
新华宾馆位置图
(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