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精神,继续推进环保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会议认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抑制不诚信行为,对鼓励创业就业、刺激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也极其重要、势在必行。


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就环保行业信用建设而言,实际上,为提高行业企业诚信意识,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批准,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自2011年起已在环保产业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积极倡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随着三批100多家企业的参评和评级结果的发布及应用,越来越多的环保企业意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相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发布和实施,将对环保行业信用建设起到更加重大的推动作用,我会也将不遗余力的落实纲要的相关要求,发挥好行业组织的作用,团结业内企业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积极推进环保行业信用建设水平的提高,真正使诚信经营成为行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