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等级确认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

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近二十多年的发展,环境监理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试点阶段各省相继发布了一些更为详尽的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推行环境监理,有利于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的转变,由单一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向行业监管与建设单位内部监管相结合的转变,对于促进建设项目全面、同步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现行的环评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我会作为四川省环保产业行业管理组织,按照“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服务宗旨,为了更好的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市场,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提供服务,我会决定在会员单位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等级确认。现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等级确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