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污染工程等级确认现场考察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我会四川省环境污染工程等级确认现场考察工作,规范申请考察流程,现将现场考察程序告知如下。

一、初审

协会技术部工作人员整理和登记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资料,填写“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办理程序单”,并交由协会秘书长审批后,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二、参与考察人员组成

1、专家组。协会专家组成员1-2人,协会工作人员1人。

2、申请单位人员。申请单位应派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中一位和申请材料准备人员全程参与。

三、考察内容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申请单位负责人从技术、产品、特色及发展方向介绍单位基本情况。

2、申请材料核实。申请单位应按照《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管理办法》第十条和各专业分级分类标准、条件的要求,向专家组提交以下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单位办公场所或生产基地的房产或房屋租赁证明;

3)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专利权人是申请单位或法人的专利证书;

5)环保技术或设备的认证证书;

6)近三年承担过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业绩表并附项目的技术合同、技术方案、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和用户反馈意见。

3、专家组形成考察意见。在核实所有原件后,专家组给出初步考察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负责人,并听取企业负责人对考察结论的意见,若有异议,应经沟通、交流达成一致并确认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