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减免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文件

川环协〔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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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关于减免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三年来,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会员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进一步增加,特别是中小微会员企业经营困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民政部门《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经济稳定发展的通知》号召,切实减轻会员企业经营负担,以实际行动帮助会员企业纾困解难,服务四川环保产业发展,经协会五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五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对会员单位一次性减免半年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减免范围

截止2023年3月31日,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有效期内在册会员单位。

减免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按缴纳会费标准,一次性减免半年会费,具体减免标准:

会员单位:一次性减免1500元;

理事单位:一次性减免25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一次性减免5000元;

副会长单位:一次性减免10000元。

减免程序

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在办理续会手续时,填写并提交书面减免申请(申请表附后),由秘书处按程序审定后一次性核减。

联系方式:

协会会员部电话:028-61503905

电子邮箱:1337481828@qq.com

联系人:高阳可心13971633351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减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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